松阳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作者:松阳县人民医院信息科 发布日期:2020-11-03 15:54:43 浏览次数:
松阳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松阳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位于丽水市松阳县西屏镇长松东路2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682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该项目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阐明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和环境影响控制措施,并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为此,本单位委托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委托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松阳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松阳县人民医院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松阳县西屏镇长松东路21号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松阳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62745平方米,其中新建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52500平方米,改造原住院楼、传染楼、综合楼等建筑面积10245平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松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章朝晖
联系电话:1366655907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本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松阳县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3日